独立法条

汽车贸易政策第十六条

第四章 二手车流通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二手车流通。建立竞争机制,拓展流通渠道,支持有条件的汽车品牌经销商等经营主体经营二手车,以及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开展连锁经营。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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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贸易政策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