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行为及义务 / 第一节 控制行为

第八条

保险公司控股股东应当支持保险公司建立独立、完善、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保险公司的独立运作,不得对保险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行使职权进行不正当限制或者施加其他不正当影响。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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