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保险公司控股股东有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并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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