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办法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六条保险公司控股股东有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并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