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章 行为及义务 / 第四节 信息披露和保密第二十三条保险公司控股股东应当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涉及保险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保密措施、报告和披露等事项。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