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二章 行为及义务 / 第三节 资本协助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控股股东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的发展战略、业务发展计划以及风险状况,指导保险公司编制资本中期规划和长期规划,促进保险公司资本需求与资本补充能力相匹配。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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