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章 行为及义务 / 第二节 交易行为第十四条保险公司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其对保险公司的控制地位,谋取属于保险公司的商业机会。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