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开发银行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第七章 激励约束

第五十四条

开发银行应当建立科学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和问责机制,明确问责牵头部门、职责划分和问责流程,建立问责台账。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应的管理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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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