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开发银行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第四章 风险管理

第三十条

开发银行应当树立绿色金融理念,严格遵守环保、产业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借鉴赤道原则等国际良好做法,充分评估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将评估结果作为授信决策的重要依据。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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