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药登记管理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章 基本要求第九条农业农村部根据农药助剂的毒性和危害性,适时公布和调整禁用、限用助剂名单及限量。 使用时需要添加指定助剂的,申请农药登记时,应当提交相应的试验资料。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