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承接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建筑工匠或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应经过技术培训。制定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