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7度及以上地区,应采取增设砂浆配筋带、型钢圈梁、型钢(木)支撑、拉杆(索)紧固、墙揽连接等加强整体性与抗倒塌构造措施。

制定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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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第三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