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混凝土柱、梁、板表面剥蚀严重,或出现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的,应进行表面处理、裂缝修复或承载力补强。预制板支承长度不足的,应在板底增设角钢或槽钢支托等措施加强。

制定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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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