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宜采用内嵌构造柱、配筋砂浆带等措施加强生土墙房屋的整体性。表面出现严重剥蚀、开裂的生土墙体应进行护面处理,墙根碱蚀严重的应进行加固。墙内有较大孔洞或空腔的,应采用草泥或砂浆塞填修复。

制定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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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