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第二十条第二十条通过加固维修,应消除农房正常使用危险点,明显改善危房存在的结构体系不合理、传力不明确、构造措施不完备等问题。制定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