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突出屋面无锚固的烟囱、女儿墙等易倒塌构件的出屋面高度,不宜大于500mm。超出时应采取设置构造柱、墙体拉结等措施。

三、农房加固维修

制定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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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