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震行政复议规定 / 第七条独立法条地震行政复议规定第七条第二章 地震行政复议申请第七条申请人申请地震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应当当场记录。制定机关中国地震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