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震行政复议规定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地震行政复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关条文制定机关中国地震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