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震行政复议规定 / 第十条独立法条地震行政复议规定第十条第二章 地震行政复议申请第十条对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申请地震行政复议。制定机关中国地震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