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第九条

第二章 内容与形式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培训机构,要充分利用国家提供的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并积极创造条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展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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