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依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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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