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 / 第一条独立法条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第一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中小学校长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特定本规定。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