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认定和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中国气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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