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十九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不得与其检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所使用的防雷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