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三章 资质申请与受理
第十二条
符合本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甲级资质。申请单位除了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近三年已完成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表》(附表4); (二)近三年二十个以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的相关资料。
- 制定机关
- 中国气象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资质申请与受理
符合本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甲级资质。申请单位除了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近三年已完成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表》(附表4); (二)近三年二十个以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