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四部门公布《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制订相关领域外来入侵物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制订本行政区域相关领域外来入侵物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四部门公布《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