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四部门公布《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实行动态调整和分类管理,建立外来入侵物种数据库,制修订外来入侵物种风险评估、监测预警、防控治理等技术规范。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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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公布《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