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四部门公布《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四部门公布《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章 治理与修复第二十四条外来入侵物种发生区域的生态系统恢复,应当因地制宜采取种植乡土植物、放流本地种等措施。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