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力监管报告编制发布规定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电力监管报告编制发布规定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发布监管报告,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备案。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