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第二章 举办单位
第四条
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的举办单位,包括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的方案和计划,组织招商招展,负责财务管理,并承担举办展览的民事责任。 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布展、展览施工、安全保卫及会务事项。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举办单位
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的举办单位,包括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的方案和计划,组织招商招展,负责财务管理,并承担举办展览的民事责任。 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布展、展览施工、安全保卫及会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