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包括: (一)国际展览会和国际博览会,境外民用经济技术来华展览会(以下统称国际展览会)。 (二)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和出口商品交易会。包括综合性或专业性的出口商品、投资贸易(利用外资)、技术出口、对外经济合作洽谈会或交易会。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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