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第五章 境外展览品监管

第十九条

境外展览品监管由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口展览品监管办法》执行。对1000平方米以上展览的境外展览品监管及留购,由办展地海关凭本办法规定的审批单位的批准文件按规定办理;对1000平方米以下的,海关凭主办单位申请按规定办理。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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