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第四章 协调管理

第十八条

由外经贸部牵头,会同科学技术部、贸促会等单位,以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定期通报审批和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情况,调整和公布《对外经济技术展览 会分类目录》,对外发布展览信息;研究对外展览业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协调管理;维护办展单位和参展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对外展览业的健康发展;推动和扶持举办有特色、有规模、有影响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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