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第三章 审批
第十三条
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批准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展览会名称。 (二)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如有境外机构应注明国别或地区)。 (三)展览会的主要业务内容、规模、举办地点、时间。 (四)其他需要批准或备注事项。 (五)以上内容变更,应办理批准手续。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审批
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批准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展览会名称。 (二)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如有境外机构应注明国别或地区)。 (三)展览会的主要业务内容、规模、举办地点、时间。 (四)其他需要批准或备注事项。 (五)以上内容变更,应办理批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