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第三章 审批

第十二条

申请报批的单位按审批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需审查的内容和要求,向审批部门申报并提交有关文件和资料。申请报批时间原则上应提前12个月。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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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