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

第五章 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八条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定期将本行政区域律师队伍建设、执业活动情况的统计资料、年度管理工作总结报送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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