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第五章 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三条
律师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依照《律师法》和有关法规、规章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律师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照《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违反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依照《律师法》第四十八条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违反第三十五条至第四十条规定的,依照《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制定机关
- 司法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
律师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依照《律师法》和有关法规、规章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律师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照《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违反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依照《律师法》第四十八条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违反第三十五条至第四十条规定的,依照《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