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第三十二条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其所出具意见的真实性、合法性。 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并符合法律咨询规则和法律文书体例、格式的要求。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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