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第二十四条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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