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律师应当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 律师通过执业活动,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