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CN”和“.中国”是中国的国家顶级域名。 中文域名是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鼓励和支持中文域名系统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制定机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