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章 域名服务第二十三条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向用户提供安全、方便、稳定的服务。制定机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