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鼓励电信和互联网行业协会依法制定有关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自律性管理制度,引导会员加强自律管理,提高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水平。

制定机关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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