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第五条第五条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