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第三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是指财政部门统一领导、财政监督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的,对本部门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和派出机构履行财政管理职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 算、财务与资产管理,本部门内部控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