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障措施调查听证会暂行规则第九条

第九条

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应当在收到利害关系方的听证会书面申请后15天内决定是否举行听证会,并应及时通知有关利害关系方。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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