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障措施调查听证会暂行规则第八条

第八条

利害关系方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向进出口公平贸易局提出要求举行听证会的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听证会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和有关情况; (二)申请的事项; (三)申请的理由。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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