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公民在申请、换发、补发普通护照以及申请变更加注时,提交虚假或者通过非法途径获取的材料的,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骗取普通护照的,依照护照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