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公民领取普通护照、出入境通行证后,应当在持证人签名栏签署本人姓名。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