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卫生部主管全国人类精子库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类精子库的日常监督管理。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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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