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章 精子采集与提供第十三条精子的采集与提供应当在经过批准的人类精子库中进行。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精子的采集与提供活动。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